2013年10月7日星期一

马来西亚公积金

【55岁以下公积金会员死亡 家属可申领2500援助金】


公积金局公关经理阿末指出,该局向来在为所有未满55岁死亡会员家属处理死亡提款申请时,会主动为直属亲人提供2500令吉死亡援助金。



他说,打从1977年起,该局已为会员提供这项福利,旨在减轻会员家属在事发后的经济负担。


他强调,有关死亡援助金並非从会员存款里领取,而是来自公积金局投资盈利。

(转载自中国报)

根据该局官网资料,逝世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,亲属才能提出申请。
*大马公民;
*会员逝世时未满55岁;
*必须在逝世6个月内提出申请。




公積金會員逝世援助金 存款全提出失資格

丈夫逝世后,公積金已全數提出,是否還能申請2500令吉的援助金?
 ⊙陳太太指出,她的丈夫今年52歲,不幸于今年患癌逝世。
 她說,丈夫去世前數個月,已把公積金戶頭的錢全提出來。
 她聽說公積金會員逝世后,家屬能申請2500令吉的援助金,便去申請。
 “不過,官員告訴我,因為丈夫公積金戶頭內的錢已被提出,不能申請相關援助金。”
 她想知道,雖然丈夫公積金戶頭的錢已提出,可是戶頭還在,為何不能申請有關援助金?
★公積金局職員Zaitun
 要申請有關援助金,首先必須符合數項條件,如一定要是大馬公民、會員逝世年齡不超過55歲、申請者必須在死者逝世后的6個月內辦理手續,且公積金戶頭內必須要有存款。
 陳太太的丈夫在逝世前已把所有存款提出,已不符合申請資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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