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4月11日星期三

Public Holiday on 11th April 2012

Public Holiday on 11th April 2012 (Wednesday)
due to celebrating the Installation of the New King of Malaysia.
4月11日是国家元首登基日公共假期,无论私人界或政府部门都必须遵守指示,让员工享有假期,如有必要要求员工回办公室办公,需根据公假办公福利给予补假或支付双倍薪金。
第14任国家元首端姑阿都哈林将于4月11日举行登基仪式,政府首席秘书丹斯里西迪哈山已经发出文告,宣布登基当天将被列为公共假期。据了解,许多民众及私人领域雇主对于这个额外公共假期感到混淆,不了解是否必须遵守这项规定。
属有薪假期
为厘清民众疑惑,本报记者特别前往槟州劳工局了解,据劳工局发言官员指出,只要是联邦政府宣布的额外公共假期,无论是政府部门或私人界,都必须遵守这项指示。“这天假期是根据《1951年假期法令》第8条款下宣布,属于有薪假期。”
据官员向记者讲解,据1955雇佣法令阐明,如果雇主要雇员在这天(4月11日)工作,雇员可享有双薪或以补回一天假期的福利,惟这项条文只限于西马和联邦直辖区纳闽,至于沙巴和砂拉越则由各自州政府根据各州法令宣布。
他表示,劳工法令下,每名雇员每年享有11天宪报公布的公共假期,其中4天为国庆日、元首诞辰、州统制者诞辰或直辖区日及劳动节,都是强制性公假,其余7天为替代性公假则是在《1951年假期法令》第8条条文宣布的假期,这由雇主制定。
违反条例雇主可被控
虽然替代性假期并非强制性公假,却也是必须性公假,雇主必须以补假及双倍工资取代放假。他提及,如果有雇主不遵守法令下的指示,将被视为违反条例,雇员们可向劳工局投诉不遵守指示的雇主,劳工局会将这些雇主控上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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