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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3月5日星期二
马来西亚:結婚逾5年.住7年以上 外籍新娘 可申請公民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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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婚逾5年.住7年以上 外籍新娘 可申請公民權
擁永久居留權,是否可申請成為我國公民?
⊙張小姐指出,其一名來自泰國的朋友,在本地生活已有
19年,7年前已領取我國永久居留權。
張小姐指出,其朋友除了在本地生活多年,幾年前更與本
地籍的丈夫結婚,還生了3名孩子。
她說,由于是永久居留權的關係,其朋友若護照即將到期
,必須返回泰國或前往大使館更新護照,過程相當麻煩。
她直言,聽聞居留在我國7年以上的外籍人士,能夠申請
成為我國公民,此說法是否正確?若不,朋友是否能夠提出
相關申請?
★內政部長特別事務官拿督盧永平
以張小姐朋友的狀況,絕對能夠提出公民權的申請,惟如
果第一次申請不成功,只能再作出申請,沒有上訴的機會。
根據國家憲法15(1)及15(2)條文,外籍人士與
本地配偶結婚超過5年,加上在我國居留超過7年以上的人
士,便已經符合資格提出公民權的申請。
申請者必須要經過內政部的面試及其他程序,通常申請期
限大約是1年左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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